分类:信息公... 发布日期:2023-11-23 阅读( ) 发布人:Administrator
厦门外国语学校校务公开制度
(2023年11月15日修订)
为加强学校的民主管理,团结和依靠全体教职工参与、支持和推进学校改革,进一步健全教代会制度,行使教代会职权,增强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意识,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密切干群关系,提高学校科学管理、依法治校的水平,特制定我校校务公开制度。
一、组织机构
校务公开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工作,为切实做好校务公开工作,学校建立以下机构,以明确各自职责,形成合力。
1.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成立由学校党、政、工领导和各处室成员组成的校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的工作要求,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增强广大教职工的参与意识。
(3)认真贯彻方案,保证顺利实施。
(4)不断完善方案,增加各项工作的透明度。
我校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慧
副组长:郑远鹏、周毅、林其明、李勇、黄锦亮、钱永昌
组 员:李树瑜、陈国选、周为煌、洪伟东、潘燕丽、蔡文恭、王承琦、邱洪斌、陈志亮、姜佳荣、郑英昇、苏静芬、杨淳、周志伟、陈丽珍、蒋龄长、胡靖华、杨阳、谢展、成佩、江祖龙、陈锦英、阙永华、洪晓明、郑智华
2.校务公开监督小组。
成立由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工会主席、教工代表、有关团体代表组成的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由纪委书记林其明为组长,并履行以下职责:
(1)向全体教职工宣传本工作的目的、意义。
(2)向领导小组反映单位的热点难点问题。
(3)全面了解和监督校务公开的实施情况。
(4)定期向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监督情况。
3.学校党组织、行政、工会及教职工要根据各自的职责,形成合力,做好工作。
(1)党组织:全面领导,加强协调,发挥保证作用。
(2)行政:民主集中,落实制度,尊重教职工的权利,发挥主导作用。
(3)工会:调查研究,听取意见,及时反馈,发挥监督作用。
(4)教职工:积极参与,献计献策,发挥民主管理作用。
二、校务公开的内容
1.确立校务公开的内容必须把握好五个重点和五个环节。
五个重点是:
(1)单位的热点和教职工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2)制约学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重点难点问题。
(3)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和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影响调动与发挥教职工积极性的热点问题。
(5)容易引发矛盾和滋生腐败现象的廉政建设的关键问题。
五个公开环节是:
(1)管理权限公开。
(2)办事依据公开。
(3)办事程序公开。
(4)办事制度公开。
(5)办事结果公开。
2.校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学校的办学思想、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2)学校重大的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3)校内重大人事变动,学校聘任合同制实施方案,待岗、转岗、下岗、分流的原则和程序。
(4)年度经费预算、结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5)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
(6)教职工普遍关心的考核评优、职称晋升、工资晋级、奖金发放和有关福利待遇。
(7)学校的奖惩工作。
(8)学校各类创收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9)学校招待费用、领导公务用车情况、有关人员通信费用支出,外出考察学习(包括境内外)费用及其他有关经费的支出情况。
(10)教代会民主评议学校党政主要领导的结果。
三、校务公开的途径与形式
校务公开主要通过校务会、教代会、公开栏、座谈会和报告制度等途径与形式实施。
1.校务会:校务会对校务公开的重大问题集体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2.教代会:教代会是校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和主要途径。
(1)听取并讨论由校务会集体形成、经校长决策的学校办学思想、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算等重大问题;
(2)讨论通过校内聘任、奖惩、分配、改革等事项的原则和办法及与教职工权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
(3)审议决定福利费使用原则与办法及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事项;
(4)民主评议干部。
3.公开栏(或发清单):在校内醒目处设置“公开栏”,对规划性的通报事项,对有关费用的收支情况,对评优、评职称的结果情况,通过“公开栏”定期向全体教职工公布。
4.座谈会:召开学生、家长、教职工、党外人士及关心学校事业发展的有关人员座谈会,听取各方面的批评意见和合理建议。
5.报告制度:对党政主要干部的收入、购房、住房装修等内容,定期向局组织处、纪检处统计上报;对党政领导外出考察学习应事前以书面形式向局党委、局长室提出报告,经批准方能外出,外出期间的经费支出情况事后向局党委、局长室和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6.其他形式:属于阶段性情况的,可以根据不同内容,有针对性地向教职工大会进行公开。
四、公开的程度
1.学校根据上级领导部门制定的校务公开内容,列出属于学校公开制度的详细内容,明确公开形式,提交教代会。
2.在教代会召开前一周,按校务公开内容形成工作报告,提交教代会审议。
3.学校领导根据教代会提出的提案、意见、建议,表明改进的意见或责成有关部门落实整改的措施。
4.学校监督机构定期向校“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和教代会汇报落实情况,并向教职工公布。
5.校务公开的制度、内容、报告,经教代会审议后,一并上报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公开的时间
1.应当自信息制作完成或者获取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公开的信息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20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新。
2.公开内容原则上以长期公开为主,如果涉及公示等阶段性公开的内容,应当予以区分并作出专门规定。
厦门外国语学校
2022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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