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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厦门市第四期幼儿园、第十一期小学、第十四期与第十五期中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考核认定的通知

分类:信息公... 发布日期:2024-11-11 阅读( ) 发布人:吴忠东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厦教便函〔2024114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关于厦门市第四期幼儿园、十一期小学、第十四期与第十五期中学学科带头人

培养对象考核认定的通知

 

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市教科院:

厦门市第四期幼儿园、十一期小学、第十四期与第十五期中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养期已满。根据有关文件精神以及培训方案要求决定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认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认定对象

厦门市第四期幼儿园、十一期小学、第十四期与第十五期中学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培训班学员,名单见附件1-4

二、考核认定标准和内容

(一)考核标准

1.师德和育人方面

爱岗敬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良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教书育人成绩突出;2022年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或以上。违反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的,实行“一票否决”。

2.教学工作方面

坚持工作在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第一线,满教学工作量;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独特的教学艺术,教学水平高;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工作业绩突出近两年教育教学业绩均在良好及以上

3.教育科研方面

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至少主持1项区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教研机构或培训单位组织的课题研究项目并已结题具有CN刊号的教育类、学科类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至少1篇较高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

4.发挥辐射作用方面

每学年在区级及以上范围开设至少2次公开课,教学效果受到同行的肯定(两年内至少要2次市级公开课);

每学年在区级或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业务机构组织的教师培训、教研活动中开设至少2次较高水平的专题讲座;

每学期在校本研修中主持本学科研修活动或承担主讲任务至少1次;

每学年承担1次送教(下乡的任务(公开课或讲座),有效地发挥引领作用;

有计划地指导青年教师进行教学和研究工作,取得明显成绩。

(二)以上标准作为考核认定的资格条件,未完成考核任务的学员,不予以认定。考核内容的起止时间从20227月至202410月。考核认定内容的有关证明材料和要求详见附件5

三、考核认定程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推荐考核认定,具体程序为:

(一)由本人登入厦门i教育教师研修平台(以下简称平台)进行申请,填相关信息,并上传任务完成情况证明材料,操作详情见附件9

(二)参加认定的考核对象所在学校根据要求,组织对其进行教职工民主测评学校评价,线上审核考核材料签署意见

(三)各区教育局、各直属学校严格按照考核认定的内容和标准,对考核对象申报材料进行线上审核签署意见将考核对象材料流转至市教科院培训部。市教育局人事处组织专家对考核对象进行资格审核。

(四)市教育局和市教科院组织考核对象进行课堂教学展示。课堂教学展示在异校完成,上课内容以主办校正常教学进度为准。上课前,要求考核对象深入主办校,了解校情、学情,组织集体备课活动,帮助解决教学问题。课堂教学展示的成绩由专家组、听课教师和学生满意度三个方面构成。课堂教学展示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根据量化考核情况,提出建议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由市教育局认定为“厦门市学科带头人”。

四、报送材料

请各区教育局、市属学校(单位)20241115日前,完成平台材料的审核及流转工作。

联系人:

i教育客服电话 电话:0592-5051516

苏有伟(幼儿园) 电话:2665074

  欢(小学) 电话:2665075

黄龙强(中学) 电话:2665074。

 

附件:1.厦门市第四期幼儿园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2.厦门市第十一期小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3.厦门市第十四期中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4.厦门市第十五期中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5.申请人应提供的证明材料清单及有关说明

6.厦门市学科带头人考核认定学校评价量

7.厦门市学科带头人考核认定民主测评表

8.厦门市学科带头人培养对象教育教学质量情况一览表

9.厦门i教育教师研修平台操作指南

 

厦门市教育局办公室

2024114

(联系人:市

 


附件3

厦门市第十四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厦门外国语学校:阮珉瑛、赖永强、傅佳佳、陈丽芬

厦门市第十五学学科带头人考核对象名单

 

厦门外国语学校:黄维玮、卢伟峰、覃佐菊、任晓卉、朱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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