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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外国语学校2021—2022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6-14 阅读( ) 发布人:蔡雅雯

厦门外国语学校2021—2022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是学校一项常规性工作,为了发挥考核的奖优罚劣、奖勤罚懒的激励作用,保证年度考核有序、公平、公正的进行,依据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年度考核工作,成立20212022年度考核领导工作小组,

  长:谢  

副组长:叶穗灿、江礼平、郑远鹏、周  毅、蒋君芳、陈焕新、李  勇、黄锦亮、李树瑜

  员:钱永昌、蔡文恭、王承琦、郑英升、苏静芬、周志伟、陈志亮、邱洪斌、谢  展、

教师代表24

二、考核对象

1)在岗在编教职工459人)

说明:我校在职在编教职员工共463人,其中鄢传旺、叶  静、张云浦、叶瑞雄4老师本学年病假未进入考核名单。

2)非在编教职工(65人)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五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及个人品格,职业、社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履行职责的业务水平素质和能力。

勤:主要考核工作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会效益。

廉:主要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四、考核等次和评优评先比例

1)在职在编教职工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文件精神,事业单位获省级以上文明单位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为20%,嘉奖比例为25%年度考核优秀的教职工同时记嘉奖,嘉奖奖金为1500元。

我校为国家级文明校园,考核优秀比例为20%,考核嘉奖比例为25%,考核优同时记为嘉奖。

2)在职在编教职工评选校级先进的比例为25%,其中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段长、班主任、行政人员参评“校优秀教育工作者”;其他专任教师参评“校优秀教师”。

3)非在编教职工的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其中获优秀等次人员不超过25%,并授予“校优秀教育工作者”。考核结果将作为续聘、解聘或调整岗位的主要依据。

五、工作程序

1)考核优秀和嘉奖的推选

考核优秀和嘉奖的推选以教研组、处室为单位,按归属人员的20%比例推选考核优人选,按归属人员的25%推选嘉奖人选,考核优候选人同时记为嘉奖候选人(即占用嘉奖指标)。

专任教师考核优秀和考核嘉奖以教研组为单位组织推选,行政人员以处室为单位组织推选,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牵头处室负责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审核推选名单。

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单列推选

2)校级先进的推选

校级先进的推选以年段、处室为单位,按归属人员的24%例推选校级先进。评选时综合考虑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班主任工作、全员德育工作、竞赛工作、文案工作、宣传工作、安全工作、疫情防控工作、及时缴交各类材料情况等方面做出的贡献和取得的成绩。

专任教师校级先进以年段为单位组织推选,由德育科、教务科牵头组织。年段所推选的校级先进中,年段长、班主任的比例不得少于50%,此部分人选由德育科组织评议审核。其他专任教师的校级先进人选由教务科组织评议审核。

行政人员以处室为单位组织推选,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牵头处室负责制定相应实施细则,审核推选名单。

校级领导和中层干部单列推选

3)非在编人员评优

以处室为单位按归属人员的20%比例推选,由办公室牵头组织。

4)时间安排

61524日,由办公室牵头,组织各教研组、各处室考核优和考核嘉奖的推选。

625日—78日,由德育科、教务科牵头组织各年段校级先进的推选。办公室牵头组织各处室校级先进(含非在编人员)的推选。

各教研组、各年段、各行政处室于710日前上报考核优及校先进名单至办公室,由牵头部门审核后上报考核领导小组进行评议。

8月下旬召开考核领导小组会议,确定评优评先人员。

910日前办公室完成汇总统计等工作,公布表彰文件。

六、考核依据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

《厦门市中小学幼儿园中职学校职业道德考核相关规定》

《厦门外国语学校考勤制度》

七、相关事项说明

1)依据《福建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福建省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二十条不准》规定,凡师德考核不合格或违反师德规定,年度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当年不参加评优评先 。

2)《厦门外国语学校考勤制度》“奖惩”部分第12条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当年评优评先:事假超过5天(含);旷工超过1天(含);校级以上考试一次迟到15分钟以上(即开考时人未到)或违反监考守则;按规定必须参加的集体活动缺席三次(含)以上。

3)请半年产假的人员当年不参加评优评先;全年请假人员不参加本次考核。

4)本学年入职的教职工参加考核,原则上不推选考核优。

5)考核优、考核嘉奖和校级先进原则上不同时推选。

6)各教研组、各年段、各处室在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推选过程中必须严肃纪律,做到公平公正。规范推选流程,不得弄虚作假,不得 “轮流照顾”,切实体现年度考核和评优评先的质量。

厦门外国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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