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31 阅读( ) 发布人:蔡雅雯
厦门外国语学校
2021—2022学年集美校区支教教师考核方案
为切实做好厦门外国语学校集美校区支教工作,进一步增加支教教师的责任心和敬业精神,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加强集美校区教师队伍建设,特制定此本支教考核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集美校区2021—2022学年支教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 慧
副组长:江礼平、李勇
成 员:王承琦(办公室、德育科)、周志伟(教务科)、欧阳国胜(教研室)、江祖龙(办公室)
二、考核对象
2021—2022学年参加集美校区支教的编内专任教师
三、考核内容
(1)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情况
考察意识形态情况,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情况,是否违反师德“二十条禁令”,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情况
(2)考勤情况
考察日常出勤情况;各类集体活动、各级各类监考出勤情况;教学活动中是否出现迟到早退现象。
(3)教学工作量
(4)教学业绩
考察所任教学科的班级成绩;学生满意率调查;个人参加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获奖情况
(5)全员德育情况
考察年段长、班主任工作的履职情况,所带班级获得荣誉情况。
四、考核等次和结果运用
支教考核等次分为:优、合格、不合格。
支教考核为“优”将作为年度评优评先的前置条件。
支教考核“不合格”者将不予认定支教。
五、工作程序
(1)个人自评
考核对象根据自身支教工作情况,从思想政治表现及师德情况、考勤情况、教学工作量、教学业绩、全员德育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在企业微信中登录链接https://doc.weixin.qq.com/forms/ABMAZgcFAA8AO8A0Qa5AE03U1xZWcXS0f,撰写自评综述,并于6月15日前上交《自评表》。
(2)校区联评
集美校区办公室、德育科、教务科、教研室根据分工,参照考核对象日常工作表现和自评情况进行联评,撰写考核意见,初步评定支教考核等次。
(3)确定等次和公示
联评结果上报支教教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确定支教考核等次,于校区内公示3个工作日。
(4)结果上报主管部门和支教认定
学校整理支教考核结果和考核意见,形成支教报告,填写《支教情况登记表》上报市教育局人事处,申请支教认定。
厦门外国语学校
2022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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