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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度晋升岗位内部细分等级竞聘的通知

分类: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2021-05-06 阅读( ) 发布人:蔡雅雯

 根据《厦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岗位竞聘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厦教人〔20146号)及我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2021630日我校教职工的2年一聘的任期已满,学校拟为专业技术人员履行晋升手续,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岗位数量

截止5月份,我校专技空岗数量如下:

正高二级、三级按正高级教师职称相关政策设置;五级7个;六级10个;八级16 个;九级28 个;十一级13个。

二、 晋升条件

1.二级、三级岗位:按正高级教师职称相关政策设置和竞聘。

2.五级岗位: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博士学位;省级以上劳模;省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省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设区市级以上拔尖人才;任高级教师职务10年及以上且在六级岗位工作2年及以上的。

3.六级岗位: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设区市级以上专家型教师;设区市级以上杰出教师;市级综合性表彰;聘任副高级职务5年及以上的。

中学高级教师晋升相应等级岗位时,除具备上述相应等级岗位条件外,还须在原岗位聘用期间,承担并胜任班主任工作(或现行职称文件规定的相当班主任工作)一年及以上。

4.八级岗位:设区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市级以上的劳模;市级及以上综合性表彰;聘任中级职务6年及以上且在九级岗位任职2年及以上的。

5.九级岗位:设区市级以上骨干教师;聘任中级职务4年及以上的。

6. 十一级岗位:参加市级及以上的各项教育教学比赛一等奖获得者;聘任初级岗位职务4年及以上的。

三、申请办法

 符合晋升条件的请填报岗位晋升申请表。

四、聘任原则

符合晋升条件的,根据岗位空缺情况组织竞聘。

在岗位聘任期间,发现并查实有违反《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失范行为的,以及违反师德“二十条禁令”的,一律予以解聘专业技术岗位。

五、组织程序

1. 教师根据自身条件进行申报。

2. 学校资格初审并汇总,组织述职。

3. 岗位聘任领导小组评审。

4. 结果公示

5. 结果上报和办理聘任手续

六、申请时间

请于2021514日下午17:00将申请表上交到人事办公室江祖龙老师处。

                                              

 

办公室 

202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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