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规章制度 发布日期:2016-09-01 阅读( ) 发布人:Administrator
切实加强图书馆安全保卫工作,创造一个安全、幽静、舒适、整洁的借阅环境至关重要,全馆工作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消除不安全隐患,预防各种事故发生。由此,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1.图书馆负责人是图书馆安全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各书库、阅览室管理人员是其管理库、室的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因退休、工作调动或其它原因离岗,必须办好移交手续。
2.图书馆管理人员要做好图书馆各个库、室的各种图书、期刊、资料以及相关设备、设施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到五防“防水、防火、防盗、防蛀、防事故”等。
3.严禁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等危险品进馆,严禁在书库、阅览室内吸烟或用明火。
4.严禁采购不健康的图书,违禁图书的销毁要按上级有关规定处理。
5.做好图书的管理工作,流通工作,发现丢失、毁损等按图书馆相关规定处理。
6.严格遵守国务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草案)》,严禁在网上散布或浏览反动、色情、毁谤等不健康言论与图片。
7.本馆门、窗、电由各个库、室管理人员负责开启和关闭,离开库、室要对门、窗、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关闭后再离开。
8.寒暑假或节假日闭馆期间,全馆要做好安全检查和防范工作,值班人员要做好值班日志。配合学院相关部门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整改消除。
9.经常检查灭火器材是否过期并会使用,自觉学习消防安全知识,提醒进馆师生不得随意打开消防设施。
10.一旦发生火灾等,图书馆管理员要及时报警,并马上通知各楼层人员要按照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沿疏散路线及时向外逃生。
11.为了确保本馆的安全,请全馆工作人员和读者共同遵守以上规定。若有违反者,要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报请学校相关部门处理。
厦门外国语学校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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