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宿舍管理 发布日期:2024-01-17 阅读( ) 发布人:杨雪莉
根据教育局办公厅【2021】4号文件《关于做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精神及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工作会议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安全管理,防止各类突发事件的发生,为学生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休息环境,特制定学生宿舍保卫制度。
一、学生宿舍楼设置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生管老师)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定时巡回检查。
二、寄宿学生须穿着校服。离开房间必须将房门关好。若门锁损坏,必须及时报告,当即修理。
三、外来人员进入学生宿舍区,须出示有效证件并办理会客登记手续后在会客室会客,离开时办理离舍手续,学生宿舍不得留宿校外人员。
四、因公务需进入宿舍,须经值班人员同意后方可进入,并在规定时间内离开。
五、禁止男、女学生进入异性宿舍,如有要事可在生管办公室办理。
六、寄宿学生周末及夜间出门(宿舍)一律做好登记手续。对夜间不按规定时间归宿的学生进行登记公布,经三次批评教育后仍屡教不改的,取消住宿资格。
七、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以防财物丢失。
八、学生宿舍内发现重大事件,值班人员应予以制止并保护现场,并立即报保卫科处理。
九、走廊内严禁停放自行车和堆放其它物品,应保持走廊、楼梯畅通。强行将自行车和物品放在走廊上的作违纪处理。
十、携带学生个人物品的凭本人有效证件登记出门。若发现有不符合手续的情况,值班人员有权暂予扣留,并报保卫科查处。
十一、住宿学生必须按指定宿舍住宿,不得外出租房或私自调换宿舍居住。
十二、严禁在宿舍内搓麻将、酗酒、抽烟、观看淫秽书刊及音像制品;严禁赌博和一切变相赌博、打架斗殴、组织舞会、打球、踢球等行为。
十三、注意安全用电,禁止使用高功率电器具,禁止私接电线、使用明火、焚烧物品;严禁启用消防水,私自开启配电箱,做好防火工作,防止偷漏电。
十四、值班人员在学生上课离开宿舍后,应对各楼层进行巡回检查,帮助学生关好房门,以防外盗。
厦门外国语学校保卫科
2024年1月
厦外微信订阅号
厦外微信服务号